问题 | 夫妻之间没感情了,我要离婚,妻子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那就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方式离婚。 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法院立案受理后,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传票,通知审理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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