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单位职工 职工按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作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8%。每月最高缴纳605.86元,最少缴纳121.17元。 单位则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比例为20%。 二、个体工商户 缴费比例19%,分三个档次,9月底前缴费不收取利息。 个体工商户可自己选择三个缴纳比例,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年缴费计算(缴费比例19%): 1.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全年应缴纳:2524.42×60%×19%×12=3453.40 2.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90%:全年应缴纳:2524.42×90%×19%×12=5180.11 3.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全年应缴纳:2524.42×100%×19%×12=5755.68 法律依据:《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按本人上月工资百分之八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 被保险人月工资收入超过本市(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部分,不计征养老保险费;低于本市(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计征。 《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十三条 单位按照所属被保险人上月缴费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具体缴费比例由市人民政府根据统筹基金收支的情况决定并公布,但最高不得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比例。 缴费工资指被保险人实际计征养老保险费的工资。 《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按财税法规规定列支。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在征收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