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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种类物和特定物有什么区别
释义
    法律分析:种类物和特定物的区别:
    1、特点不同。特定物体具有特殊的质量、结构、性能或外部特性。它具有某一物体的共同属性,可以通过数量、度量和重量来决定其共同属性;
    2、特性不同。特定的东西是不可替代的,独特的。物种是可替代的,如大米、正在出售的汽车等;
    3、种类不同。特定的东西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动产通常是类型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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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1:3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