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全债务人的到期债权 法律依据 |
释义 | 保全债务人到期债权,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的:当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要求的,但对他人有到期债权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裁定该他人不得对债务人清偿。该他人偿付债务的,由法院提存财物或者价款。 到期债权能否保全? 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状况,不申请保全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执行前保全时间是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风险提示: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说明,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债权保全的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当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要求的,但对他人有到期债权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裁定该他人不得对债务人清偿。该他人偿付债务的,由法院提存财物或者价款。 债务加入判决法律依据 债务加入的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债务加入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企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权怎么办? 1、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2、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风险提示:清理企业欠款需要注意以下问题:一,双方是否订立合同。二,原始财务凭证的发票,明细,及对方签字。三,明确对方法人所在地及身份信息。四,催要证明材料,如音视频等。 企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怎么做?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2、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或者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风险提示:申请破产的注意事项: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并且发布公告。法院在收到债务人提交的债务清册后10日内,应当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明确规定召开债权人会议。企业和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中止破产程序,不能达成和解协议或不执行和解协议,依法宣告破产的,成立清算组接管企业,依法对破产企业进行财产清算和处理。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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