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暂缓执行申请书范本申请人:xx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生,xxx,现住xxxx,身份证号:xxxxx,联系电话:xxxx。申请事项:请求贵局暂缓执行文城管法【2014】0xx号限期拆除通知书。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20xx年xx月份在xx市环城西路承租了一宗空地建盖彩钢瓦房,进行建材经营,至今己有两年多的时间,当时因申请人不懂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所以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建盖并经营,这是申请人的错。申请人于2014年xx月xx日接到xx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书,限申请人于2015年xx月x日前自行拆除,逾期将组织强制拆除申请人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但因为不懂国家的政策法规,导致申请人建盖的建筑因没有经过国家的审批,变成违章建筑。申请人从建盖彩钢瓦房以后,就将门面租给10多家商户经营建材,现在合同没有到期,一旦让申请人搬离,势必将给申请人及商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直至破产,给社会造成不必要的负担。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人民***一直提倡“依法治国,执法为民”,申请人希望领导念在申请人并不是有意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考虑申请人及商户的切身利益,从“执法为民”的角度,批准申请人及商户暂缓搬离至租赁合同期限届满(2015年6月28日),以减少损失。申请人也愿意在此期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申请人将积极补办交纳。以上申请,恳请各位领导予以批准为谢!专此!敬颂!申请人xxxx2015年X月X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