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不想做了怎么办 |
释义 | 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内,不想担保了,债权人可以要求对方强制履行责任。 一、借条担保期限过了担保人还有责任吗 借条担保期限已过,不承担担保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担保期间可以买房子吗? 保证人为别人担保期间是可以买房子的,为别人担保不影响保证人正常的民事活动。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对方欠钱不还且失踪我该怎么办 债权人权利的救济途径有: 1、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代理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务; 2、债权人可以在诉讼期限内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偿债务。 如果第三人在借款时提供担保,如果担保人在担保期内起诉,请求其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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