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南沙区补办行驶证地址 |
释义 | 法律分析: 黄埔分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华观路1732号;海珠分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展贸东路西北侧;东山分所:广州市荔湾区陈岗路34号;白云分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鹤龙四路97号;芳村分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563号;番禺分所:广州市番禺区福涌村福北路359号。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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