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可以享受“两免”政策。 自治区红十字会、卫生健康委、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条例〉“两免”待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盟市相关单位按照职能职责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条例》中规定的“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奉献奖的个人可以凭相关证件在自治区内免费游览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简称“两免”)的政策,要做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清楚政策规定,确保政策落地落实。 符合“两免”政策的人员可凭相关证件享受优待。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可以享受待遇一是获得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无偿献血表彰奖项分为“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促进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和“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具体获奖要求请查看《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版)》。二是完成一次造血干细胞捐献,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获得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奉献奖(两年评选一次,所有造血干细胞捐献者都将受到表彰)。 《通知》的出台,依法保障了符合“两免”政策人员的合法权益,是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 法律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条例》 第三十条 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奉献奖的个人可以凭相关证件在自治区内免费游览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