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产费用要素分为: 1、外购材料。指企业为进行生产而耗用的一切向外购进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半成品、辅助材料、包装物、修理用备件、低值易耗品等; 2、 外购燃料。指企业为进行生产而耗用的向外购进的各种燃料; 3、 外购动力。指企业为进行生产而耗用的向外购进的各种动力; 4、工资。指企业应计入生产费用的职工工资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各项奖金; 5、 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指企业按照规定从生产成本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6、 折旧费。指企业按照规定的固定资产原始价值和折旧率计算的折旧费; 7、提取的大修理基金。指企业按照核定的固定资产大修理基金提存率计算提取的大修理基金; 8、利息支出。指计入生产费用的流动资金借款利息支出减去利息收入后的净额; 9、其他支出。指不属于以上各要素的费用支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