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有哪些 |
释义 |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属于特殊管理药品,在管理和使用过程,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一、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犯罪构成? 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构成:1、主体为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的人员和单位;2、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者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精神药品;4、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 二、对麻醉药品运输实行什么管理制度 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实行许可和查验制度;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进口、出口实行许可制度。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制度。禁止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提供、持有、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对进口、出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依法进行管理。 三、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必须从具有二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或经营单位购进。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二类精神药品购进程序,确保向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二类精神药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定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限。签定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规定的质量条款。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合法证照、生产批文、质量标准、检验报告书、物价批文等资料以及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办法》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第二条医疗用毒性药品(以下简称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毒性药品的管理品种,由卫生部会同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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