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特点
释义
    以“收买”形式构成的拐卖妇女、儿童罪与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在形式很相似,但二者在主观故意和客观表现上有着明显区别: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要求行为人不具有出卖的目的,而是意图与被害人建立婚姻家庭关系或其他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在客观上要求行为人没有将收买的妇女、儿童出卖的行为。
    但是,实践中要注意正确处理以下两种情形:
    1、行为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后又出卖的。有的买主在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时并不是以出卖为目的,但在收买后,由于种种原因又将收买的妇女、儿童卖与他人。对于这种情况,根据本法规定应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处罚。
    2、行为人事先与“人贩子”有约定的。这种情况很复杂,应区别对待:行为人指使他人拐卖妇女、儿童,然后再予收买的,是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共犯,不能认定为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虽与“人贩子”有约定,甚至已先期交钱,但并没有参与其他行为的,仍应认定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一、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如何量刑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6、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7、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二、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41条的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7 15: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