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一岁半男方可以起诉离婚吗 |
释义 | 孩子一岁半可以起诉离婚。孩子一岁半的,已经超过了女方分娩一年的时间段了,此时不论男方还是女方都可以起诉离婚。当事人起诉离婚的,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 一、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离婚起诉状; 2.原告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婚姻关系证明,即结婚证复印件或者民政部门出具的已婚证明; 4.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5.涉及孩子抚养权的,还应提供孩子的户口页、出生证明,以证明父母子女关系。 二、夫妻感情不和如何办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与否的核心在于判断双方是否感情破裂,一方坚持起诉离婚的,法院一般会认为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没有修复的可能,会准予离婚的诉讼请求。一方起诉离婚的需要准备以下材料:离婚起诉状、结婚证原件、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共同财产的清单以及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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