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签订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可以写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房屋的信息、使用性质;房屋的价格、支付方法、交付时间;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及土地使用证书的期限;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 一、合同委托书怎么写 签订合同委托书的方式:第一步,应当写明双方的姓名、性别、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然后,应当写明委托事项的名称、数量、价格、履行方式等内容。最后,应当写明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或摁指印。 二、房屋过户给子女协议书怎么写 房屋过户给子女的协议书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写。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内容来写协议书: 1、父母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住址和联系方式; 2、子女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住址和联系方式; 3、房屋的地理位置; 4、父母是将房屋卖给子女,还是无偿赠与给子女,应当进行明确表示; 5、房屋卖给子女的,应当写明房屋的价款,以及支付方式; 6、双方约定在何时去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 三、北京二手房买卖合同要包括哪些 北京二手房买卖合同要包括以下内容: 1、买卖双方的身份信息; 2、房屋的面积、位置、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 3、房屋的价格、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 4、违约责任条款和争议解决方式条款; 5、其他条款。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署,标志着买卖双方已经达成交易,无论哪一方违约,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