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具备什么条件 |
释义 | 一、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具备什么条件 1、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2)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 (4)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5)无犯罪记录; (6)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2、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二、 校车驾驶资格证被注销的情形有哪些 1、提出注销申请的; 2、年龄超过60周岁的; 3、在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 4、有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及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 5、有记满12分或者犯罪记录的; 6、有传染性疾病,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有酗酒、吸毒行为记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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