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质保金的功能是什么
释义
    1、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业主)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交)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的资金。
    2、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十二个月)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建设单位(业主)应及时向施工企业退还工程质保金(若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则扣除相应的缺陷维修费用)。
    一、质量保证金和质量保修金的区别
    质量保证金缺乏法律依据
    质量保修金与质量保证金最大的区别在于它们的来源不同。保修金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在工程竣工时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于保证工程维修的资金,它来源于建设单位的工程款。
    而保证金是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之前,由施工方预先付给建设单位的用于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它来源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预收了这笔质量保证金后,作为工程量的一部分再支付给施工单位,因而是一种变相的垫资施工行为,这一行为违反了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严禁带资承包工程和垫资施工的通知)规定,属无效行为,有关部门应按规定追究行为人的相应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反还。
    因此,施工单位不必等到保修期届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随时可以要求返还质量保证金及法定孳息。
    对上述观点的疑问:根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1版中第九十四页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说法:“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一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质量保证金和质量保修金应该是同一概念。
    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该怎么返还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质量保证金如何返还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承包合同约定,发包人应该按约定返还质量保证金。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三条,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
    而质量保证金是需要建设的单位和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约定,在这项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完,交付使用之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里面,预留出一定的金额,用来作为维修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之内以及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目的是主要担保竣工验收完成以后,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
    建设单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和预留保证金。
    工程质量保证金与质量保修金都是承包人为保证施工合同的履行而进行的一种担保。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3 18:3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