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大学生假期打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成立劳动关系。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中,第12条有这样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假期打工学生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和保护,也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大学生用职兼职受伤算工伤吗 大学生兼职期间受伤一般不算工伤,因为根据劳动部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大学生在校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不是属于受劳动法调整和保护的劳动者,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的,自然无法申请工伤认定。 二、暑假工加班是违法的吗 暑假工是否加班,国家没有规定。暑假工,是指学生利用暑假期间做短工,是否加班,国家没有专门规定,按建立劳动关系的形式确定。不过,按《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征得同意,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知会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员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