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隐瞒怀孕事实签订合同可要回报酬吗 |
释义 | 隐瞒怀孕事实签订合同公司可以要回报酬。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隐瞒怀孕事实诱使对方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的行为,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一、用假文凭签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提供了伪造的文凭,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因此该劳动合同的签订具有欺诈性质,属于无效劳动合同。仲裁委裁决,可以基于其欺诈行为随时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建立过程中具有知情权,知情权的范围仅限于对影响劳动关系建立的对方的重要信息的知悉,劳动者应当如实地向用人单位披露有关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并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过程中,有权利了解劳动者文化程度、工作技能、健康状况等信息,劳动者不如实提供构成对用人单位知情权的侵害。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用人单位不需要负有对劳动者的学历和经历进行核实的义务。 二、解除劳动合同还能反悔吗? 职工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除非其意思表示错误,否则一般不能反悔。职工反悔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属于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就具有法律效力。 三、欺诈订立的合同效力如何 一般情况下以欺诈的手段签订合同的效力,一般会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就属于无效;另一种是损害其他人的利益的,合同可变更、撤销,受害方有权利请求当地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 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表示的,就会被认定为欺诈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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