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车位是否可以转给下家 |
释义 | 签完车位租赁合同是否可以转让给下家需要视情况而定: 1、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的,需经出租人同意。即租赁车位转给下家只要经过车位所有权人同意就可以转让。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产权车位可以转让产权,产权期限为70年,与商品房期限一致。 4、公摊车位属业主共有,不能转让,买方也无法拿到产权证。 5、人防车位开发商只拥有车位的使用权,不可转让。 因此,除业主同意外,只有租赁合同的停车位不得转让。使用权人未经停车位所有人授权签订停车位转让合同,对停车位所有人无法律效力,所有后果由使用权人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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