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补开的发票不能开以前的日期,你需要按照开票的时间来确定日期,而且这个日期一般是系统软件自动生成。法律依据: 根据《征管法》第六十三条(或者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最后,如果有违法所得,则予以没收。 对受票方的处罚:第一,受票方为自然人或者普通消费者的,应视为正常状态,一般不予追究;但是,对有证据表明是恶意帮助纳税人偷税并且有违法所得的,则适用《发票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从重并处罚款。对有证据表明是恶意帮助纳税人偷税并且有违法所得的,适用《发票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从重并处罚款。对非恶意帮助纳税人偷税(如:主动放弃索取发票权利),并且未造成纳税人不缴、少缴税款的,一般不予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