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前次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需要带有离婚证件,如果是通过诉讼程序离婚,其离婚证件指的是离婚调解书或者离婚判决书。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复婚登记,发给《结婚证》,收回双方离婚证件。 复婚登记的《结婚证》和《结婚申请书》,应在编号中注明“复婚”字样。 第二十九条 《结婚证》和《离婚证》不予更换和补发。 丢失《结婚证》或《离婚证》的婚姻当事人需要证明夫妻关系或已解除夫妻关系的,可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事人确已依法办理过结婚或离婚登记的,应报区、县民政局审批,由区、县民政局依法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与《结婚证》、《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