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规避执行是指在人民法院审理、执行活动中,被执行人为了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和其它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故意避开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利用法律的漏洞,采用不当的手段恶意转移财产或其他财产性权益,逃避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行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条 规避执行行为是指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前一年至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履行,采取故意转移财产或者为法院处分财产设置障碍并对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将下列行为认定为规避执行行为: (一)被执行人将财产无偿、低价或者通过虚假交易方式转移至他人名下的行为; (二)被执行人与案外人串通,虚设债务的行为; (三)被执行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明显不符交易习惯将房产长期出租的行为; (四)被执行人与关联企业进行不正当关联交易转移财产的行为; (五)被执行人恶意签订夫妻财产协议,将财产转移至配偶一方的行为; (六)被执行人与案外人为规避执行进行的诉讼、仲裁行为; (七)其他规避执行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