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分家办理手续房产继承的办法:由房产继承人出具本人身份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与被继承人关系证明、遗嘱(法定继承无需出具)、房产权属证等材料,前往房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房产登记变更。若前述材料属实、合法、齐全的,登记机关应当予以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