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生子送人可以吗 |
释义 | 未婚生子送人一般不可以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等情况下,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可以被收养的人有哪些 哪些人能被收养 以下三种儿童可以被收养: 1.不满十四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 2. 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其他儿童。弃婴长大了仍查找不到生父母,便不能再称其为婴儿,该未成年人即归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其他儿童之列。 对于走失的儿童,经过相当时间确实查找不到生父母的,亦可称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弃婴之外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亦可被他人收养。 3.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不满14周岁的子女。因有特殊困难而引起无力抚养则可送养子女。 虽有特殊困难但有能力抚养,仍不能送养子女。这里的特殊原因可以是子女是非婚生子女,父母服长刑,子女多生活困难等等。 二、父母把生孩子送人违法么 父母将亲生孩子送人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即可认定合法: 1、生父母存在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 2、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但如果送孩子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则有可能会被认为是遗弃孩子,那就可以认定为是犯法的。 三、可以收养成年子女吗 不可以收养成年子女。我国法律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并且该未成年人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才符合被收养人的条件: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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