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卷款潜逃如何定罪 |
释义 | 卷款逃跑怎么定罪,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卷款逃跑,涉嫌贪污罪; 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卷款逃跑,涉嫌职务侵占罪。 贪污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主观上必须是直接故意,并且是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2、贪污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经营、管理国家财产的人员; 3、侵犯的客体为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手段占有公共财物。如果贪污未遂行为,仍应以贪污罪论处。 一、企业套取国家资金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套取国家资金没有专项罪名,关键是看套取后续行为,据为己有的是贪污罪,以单位名义私分的是私分国有资产罪。 套取国家资金构成贪污罪的认定标准为: 1、是国家工作人员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2、侵犯的是公共财物,具有刑事违法性。 3、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 4、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套取国家资金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的认定标准为: 1、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权。 2、私分国有资产数额较大。 3、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本罪是单位犯罪,但根据法律规定只处罚私分国有资产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二、贪污罪的犯罪特征是什么 贪污罪的犯罪特征包括: 1、侵犯贪污罪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即侵犯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 2、贪污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 3、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4、贪污罪主观上是故意的,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职务侵占罪】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贪污罪】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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