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也就是与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接替死者继续履行合同,继续履行承租合同的人应当按照死者生前与承租人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