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规定漏罪什么意思? |
释义 | 关于根据规定漏罪什么意思?的法律问题, 一、根据规定漏罪什么意思? 1、漏罪的意思是法院对犯罪分子的判决宣告以后,又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还有其他没有判处的罪。 发现被判处徒刑的罪犯还有没有被判处的漏罪,也就是犯罪分子一人犯有数罪,对一人犯有数罪的犯罪分子,应当执行数罪并罚。 2、对有漏罪的犯罪分子的数罪并罚,应当按照刑罚的规定确定。 (1)即,首先对漏罪进行判决,确定漏罪的执行刑期,再与前罪判决的执行刑期合并计算总和刑期,决定数罪并罚的执行刑期,最后减去前罪已执行完的刑罚,剩下的就是犯罪分子还应当执行的刑期。 (2)如犯罪分子因抢劫被判有期徒刑九年,刑期执行三年后,又发现有故意伤害罪被有期徒刑五年,两罪总合刑期为十四年,决定执行十二年,在后罪判决前犯罪分子前罪已服刑三年,在决定十二年的执行期限中减去三年,犯罪分子最后还将执行刑罚九年。 (3)对漏罪的数罪并罚,执行“先并后减”原则。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二、同一罪名的漏罪如何处理? 1、同一罪名的漏罪应将漏罪的处罚和之前的处罚相加,作为量刑的依据。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据相关法律决定执行的刑罚。 2、同一罪名发现有漏罪不能判缓刑。 已经被宣告了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在已经开始的缓刑考察期间内,又再次犯了新的罪,又或者是警方发现了判决之前的罪名,也就是当初定罪是漏掉的罪,应将前罪和漏罪一起并罚,并且应该立即停止缓刑。 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会依法审理,然后会在限度的期限内作出判决。如果法院在判决后,发现犯罪分子还实施了其他的罪名,那么会对漏罪进行审理,审理后法院可能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来确定最终的刑事处罚。法院量刑后如果对刑罚不服,可以依法上诉。 相关内容: 根据规定帮信罪什么意思 关于根据规定帮信罪什么意思的法律问题, 一、根据规定帮信罪什么意思? 帮信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帮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涉嫌帮信罪侦查人员需要自行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三、涉嫌帮信罪对证人证言的审查内容有哪些? (一)证言的内容是否为证人直接感知; (二)证人作证时的年龄,认知、记忆和表达能力,生理和精神状态是否影响作证; (三)证人与案件当事人、案件处理结果有无利害关系; (四)询问证人是否个别进行; (五)询问笔录的制作、修改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是否注明询问的起止时间和地点,首次询问时是否告知证人有关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证人对询问笔录是否核对确认; (六)有无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证人证言的情形; (七)证言之间以及与其他证据之间能否相互印证,有无矛盾;存在矛盾的,能否得到合理解释。 帮信罪实际上就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正常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该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检举揭发犯罪行为,明知对方实施犯罪人人提供帮助的也要承担刑事责任。构成帮信罪的,量刑上限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内容:对于帮信罪取保以后一般怎么判? 一、帮信罪取保以后一般怎么判? 帮信罪取保后的判决,要根据是否存在违法事实而定,存在违法事实的,可以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选择律师很困难?马上使用下方【刑事辩护律师查询系统】,获取资深律师信息、收费详情,放心选择,靠谱选择! 二、取保候审的办理程序 1、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对于犯罪分子存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行为,是需要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判决处理,特别是不同的涉案情况所认定的具体事项并不相同,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存在异议的,或者对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上诉到上级法院来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缓刑两年什么意思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根据规定什么叫刑事管制? 关于根据规定什么叫刑事管制?的法律问题, 一、根据规定什么叫刑事管制? 1、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2、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二、管制与有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 1、管制与有期徒刑的区别包括性质不同、适用对象不同、需要遵守的规定不同等。 (1)性质不同 有期徒刑是对犯罪分子长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监管的刑罚方法;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方法; (2)适用对象不同 管制适用于罪行较轻,危险性较小的犯罪分子;有期徒刑是对罪行严重的罪犯的刑罚; (3)需要遵守的规定不同 管制期间的犯罪分子需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能在监狱中等待探监。 2、管制、拘役的区别 (1)从定义区别管制和拘役 拘役: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 (2)从期限区别管制和拘役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三、被判处管制需要支付罚金吗? 1、被判处管制可能需要支付罚金。罚金支付的罚金上缴至国库。 执行的财产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委托执行的,受托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情况连同上缴国库凭据送达委托人民法院;不能执行到位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民法院。 2、若是没有能力支付罚金,可以提出减免请求。 因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被执行人向执行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的,执行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减免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准予减免;认为不符合法定减免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之后,有可能会判处犯罪分子承担管制等刑事处罚。受到管制处罚的犯罪分子,可能并不知道什么叫刑事管制。根据规定,若被判处管制的刑事处罚,在刑罚执行期间,犯罪分子若是想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且被判处管制者需要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相关内容:什么罪犯适用管制刑 一、什么罪犯适用管制刑 管制是我国主刑中最轻的一种刑罚方法,适用于罪行较轻、人身危险性较小,不需要关押的犯罪分子。管制的适用对象有以下特点: 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 2、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二、管制期限数罪并罚不超过多少年 我国刑法第69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据此,我国刑法对数罪并罚采取的是混合原则。 1、对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采取吸收原则。 (1)数罪中判处几个死刑或者最重刑为死刑时,只执行一个死刑,不执行其他主刑。 (2)数罪中判处几个无期徒刑或者最重刑为无期徒刑时,只执行一个无期徒刑,不执行其他主刑。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将两个以上的无期徒刑决定合并执行死刑。 2、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的,采取限制加重原则中的加重综合刑主义。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都有期限,本身可以合并,但如果采取相加原则,就显得过严,而且不符合实际;如果采取吸收原则,就显得过宽,既不符合正义观念,也不利于预防犯罪。于是,我国刑法规定了限制加重原则。 “限制”表现为两个方面: 一是受总和刑期的限制 二是受数罪并罚法定最高刑的限制。 三、管制的执行是怎么规定的 1、管制的期限。根据刑法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2、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对管制的执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力。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管制的具体机关应当是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及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 3、管制刑期的计算。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判决开始执行的当日起计算,当日包括在刑期之内。同时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即判决执行之前犯罪分子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 4、管制的解除。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根据规定什么算犯罪前科? 关于根据规定什么算犯罪前科?的法律问题, 一、根据规定什么算犯罪前科? 1、被法院认定刑事罪名成立的,那么就属于有犯罪前科。 前科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2、对于行政违法行为,按照法律应当被拘留的,会被行政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行政拘留只是有记录,但不会留下案底。所以说,治安拘留不会留下案底,但是会留下违法记录。 二、被拘留所拘留会有案底吗? 1、被拘留所拘留不会有案底。 拘留所关押的是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公民。 行政拘留不属于犯罪记录的案底,但是,被行政拘留的记录在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应当是可以查询到的,对报考公务员以及特殊部门雇员的当事人的政审环节可能造成不利影响。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无法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对于移民,出国等方面,可能会有一定的影响。 司法拘留,是由人民法院对于故意违反捣乱司法程序人员的一种处罚,受到司法拘留的人影响政审,但不会留下案底。司法拘留是由法院依照法律对妨碍诉讼的行为适用的一种司法处罚,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2、适用司法拘留这一强制措施时,首先,应由承办案件的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提出意见。 报请本法院院长审查批准,然后,制作拘留决定书,交司法警察执行。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入伍、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进行。辩护律师为依法履行辩护职责,要求查询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记录的,应当允许,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被执法机关依法封存的除外。 实施了犯罪行为的公民,是有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的根据规定,任何被处罚的公民都会留下案底,案底也即前科,是俗称的犯罪记录。刑事处罚期限届满之后,犯罪分子是会被释放的,但是犯罪记录不会被消除,该记录会伴随犯罪分子一辈子。 相关内容: 根据规定什么情况下判死缓? 关于根据规定什么情况下判死缓?的法律问题, 一、根据规定什么情况下判死缓? 1、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根据《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2、死缓期满后如何处理 (1)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2)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3)死缓犯的死刑缓期执行期限是二年,但是,这并不是说故意犯罪的死缓犯只有等到二年期满以后才能执行死刑。如果死缓犯在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期限之内故意犯罪,只要经查证属实的,就可以随时执行死刑,而不必也不应该等二年期满。 (4)对死缓犯执行死刑,应当由对其担负监管任务的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经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厅(局)审核同意后,按照不同的情况,分别由高级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应当注意的是,对死缓犯执行死刑,必须报请有核准死刑权的人民法院裁定或者核准,而不应当重新起诉,另行判决。 二、可以被判处死刑的罪名有哪些? 1、可以被判处死刑的罪名包括杀人罪、被判国家罪、放火罪、绑架罪等。 犯罪者犯了这些案件并对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影响和危害的最高可判处死刑。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是最严厉的刑法,如果犯罪分子表现良好,积极悔过的可以判处缓刑两年。 2、死刑的积极作用 死刑,依据法律相关规定,是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是最古老也是最严厉的刑罚。 死刑对罪大恶极、严重危害他人和社会安全的犯罪分子予以处决,在严惩犯罪者、威慑和教育有犯罪企图者,安抚受害者遗族、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以及人类伦理道德底限等方面,拥有特殊作用,其效果也非常显著。在各类阶级(或私有制)社会,作为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它必然将像法庭、监狱、警察等国家机器一样,拥有长期存在的合理性。 涉嫌犯强奸罪、抢劫罪等罪名的公民,都有可能会被法院判处死刑。根据规定,对于应当被判处死刑,但是并非需要立即执行死刑的情形,法院可能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相关内容:什么样的人能够适用死缓 死缓是我国刑罚种类中死刑的一种,即属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对其判处死刑但缓期二年执行的死刑制度。死缓政策的施行,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范围降到了最低程度,达到了严格控制死刑的目的。因而在实践中有着广泛应用,那么什么样的人能够适用死缓?现在就让优律师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什么样的人能够适用死缓 据我国《刑法》第48条之规定,对于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由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知道,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 1、罪当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这是区分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界限。至于什么才属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要靠法官综合考虑全案的情况,包括犯罪情节、被害人过错、罪行轻重以及其他可以认为不立即处死的情节等等。 二、适用死缓会发生什么后果 死缓本身并非一成不变,宣告死缓之后,尤其是当缓期二年期满之后,就面临着如何执行的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第50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有三种后果,现归纳如下: 1、减为无期徒刑。条件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减为25年有期徒刑。条件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执行死刑。条件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需要注意的是死缓有一定的考验期。死缓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即判决或者核准死缓的判决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此外,如果死缓满足上述条件后被减为有期徒刑,则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缓考验期满之日起计算。 事实上,判决了死缓,就有很大可能留下生的希望。这也是我们国家为了避免冤假错案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我国死刑制度的重大革新。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着”,只要生命还在,一切都有希望,所以,关于死缓的任何事宜均可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律师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的优势,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自己的将来留一条出路。 该内容由 李成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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