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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才能公积金贷款
释义
    法律分析: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需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同意提供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房屋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商业贷款正常还款且无逾期还款记录。
    一、北京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六)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七)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八)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九)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须满足上述条件外,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一)购买政府部门审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二)购买非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三)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借款申请人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所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个人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住房,不得向购买第二套住房为公寓、别墅及其他高档住宅的借款人发放个人贷款。
    (二)所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个人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对于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属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受理其个人贷款申请。
    二、申请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需要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一)只有参加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公积金贷款;
    (二)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缴存不正常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三)配偶一方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二次房贷。因为,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四)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五)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购买以盈利为目的房屋时,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三、公积金面签后多久放款
    对于公积金贷款面签后的放款时间,是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的。不过,在实践中,一般是在进行公积金面签后,需要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开发商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一周内贷款银行才会放款。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它的申请条件主要有:
    1、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是参与了住房公积金的。
    2、职工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等。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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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20:4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