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子的权属要以房产证记载为准,在房产证没有办下来之前分割不合适,即使法院也会要求房产证办下来之后另行就房子起诉。 要弄清当时买房子时是签的谁的名字。如果是签的父母的名字,父母在你们婚后买房供你们住,要明确是赠予还是仅仅是让你们住,如果是赠予在房产证没有办下来之前,即没有到你们名下之前是可以收回的。 如果是签的你们的名字,房子可以归你们夫妻所有,但房款是赠予还是借给你们,如是赠予,是赠予一方还是赠予双方,如借,你们夫妻要共同偿还。 举证方面要有购房合同,房款收据等。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