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商标注册申请中的优先权指的是什么 |
| 释义 | 一、公司合并后商标该怎么转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二、商标注册需要好久 商标注册申请流程: 1、商标注册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 2、商标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并对合法的申请,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3、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发给商标注册证。 三、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如下: 1、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权益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驳回其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已注册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但恶意注册不受时间限制; 2、在非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并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注册人有一定联系,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权益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 3、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可能造成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七条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第二十五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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