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调解书还需要领离婚证吗 |
释义 | 离婚调解书后不需要领离婚证。 离婚调解书是指离婚双方在离婚调解过程中达成的协议书,用于约定离婚的各种事项,如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离婚调解书的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调解书签署后需要由双方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具有法律效力。离婚调解书一经签字盖章,就已经代表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不需要再领取离婚证。 离婚证是由民政部门颁发的证明离婚事实的证件,离婚调解书和离婚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了协议,签署了离婚调解书,需要向民政部门递交相关材料,办理离婚手续。在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会颁发离婚证明。 离婚的流程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提交离婚申请:夫妻一方或双方共同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离婚申请书,申请离婚; 2、离婚登记受理:法院受理离婚申请后,会安排双方进行面谈,以了解离婚原因、离婚要求等情况,并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登记受理; 3、调解:在离婚登记受理后,法院会安排专业人员进行调解,帮助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并解决争议。如果双方在调解过程中达成协议,法院会根据协议内容进行判决,确认离婚; 4、诉讼: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或者调解无效,需要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诉讼通常需要自行或委托律师进行,通过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确认离婚; 5、离婚判决生效:在法院做出离婚判决后,需要等待一定的期限(一般为30天)让当事人进行上诉。如果上诉期限内没有上诉,离婚判决生效,夫妻关系正式解除。 综上所述,如果离婚调解书已经签署并生效,民政部门已经颁发了离婚证明,就不需要再领取离婚证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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