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商标的注意事项 |
释义 | (1)商标转让必须通过国家商标局核准才受法律保护,否则视为无效转让。 (2)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3)商标转让人如果正在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须征得被许可人同意方可转让给第三方。简单的说,如果你有一个商标让别人用了,这个时候,你要转让的话,得别人同意。 (4)如果企业注销或个人死亡,在注销或死亡之日起一年内未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则不能再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其商标所有权自然消失。 (5)正在申请中的商标,也可以转让,但是如果申请不下来,则转让不成功。 (6)商标转让的双方必须要有营业执照,自然人得有个体执照,不然无法申请。 (7)商标转让的公证不是必须的,但是从转让安全角度出发,我们建议做个公证,这样可以防止反悔。 (8)商标转让无法中止,如果双方提交了申请,是不能中止的,如果要撤销的话,只能做二次转让,把商标转让到原转让人。 商标转让如办理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商标转让需到商标局进行手续办理,其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1、买卖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2、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一般在3-5个工作日完成,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3、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报送商标局,然后缴纳转让规费(一般是1000元)。4、商标局1-2个月左右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5、商标局受理后5-8个月左右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一、商标转让核准证明的规定是什么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1、自确立申请日起六到八个月可以收到转让《核准商标转让证明》。该证明需跟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 2、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后十五日内发出《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3、《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标注的日期为转让注册的生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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