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作为一种健康保险,其理赔范围一般包括保单所列明的重大疾病。对于保单持有人出现心包炎的情况,是否能够获得重疾险的理赔,需要分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五条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保险金一般不适用免赔额和限额。 保险人就保险标的的全部或部分结构损伤,或者身体机能永久性损害,或者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死亡,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者其指定的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2. 《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保险合同的效力期间内,被保险人故意实施欺诈行为或者故意瞒报重要情况,致使保险人不能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成立或者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 《保险法》第四十三条 保险人不得以合同载明的不明确、不充分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除非被保险人故意欺诈。 结论:对于购买重疾险并出现心包炎的情况,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和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同时注意不要故意瞒报或者欺诈。如果保险人以不明确或者不充分为由拒绝理赔,需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