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费户主死亡后还能继续用吗 |
释义 | 电费是户主的遗产,由继承人进行继承使用。 一、使用权房可以继承吗 使用权房不可以继承。房屋的所有权可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而只有房屋的使用权是不可以继承的。房屋所有权有四种内容。分别是:1、占有权;2、使用权;3、收益权;4、处分权。在死者死后,可以作为死者的遗产,只有继承人才能全部继承。生前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的,其亲属不能继承使用权。 二、死亡赔偿金是怎么分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是不可以作为个人财产进行继承的,但死亡赔偿金是给予死者近亲属的赔偿,对于死亡赔偿金分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实际中是按照遗产进行分配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是可以比照《民法典》继承篇进行分配的。其遗产继承的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继承。但是对于身体有疾病或者上学的情形,是可以多分的。行业单位有分配标准的,按照其标准。 三、放弃继承权后是否可以反悔 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人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是有效的。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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