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还叫前妻为老婆正常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这种事件视情况而定,本质上没有触犯法律问题,离婚后,在私下与前妻联系时,仍称前妻为老婆,一种可能是一种习惯叫法,如果这个男子与前妻结婚后有生育子女的话,在没有与别的女子结婚的情况下,在私下与前妻的聊天中称前妻为老婆,也没有什么大问题。如果这个男子,与新的女友再婚后,仍然称前妻为老婆,就违反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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