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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韧带撕裂 伤残几级伤残
释义
    劳动者因工遭受工伤事故,导致严重伤害时,其本人或者近亲属有权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被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如果劳动者伤情较重,因本次伤害造成身体无法恢复到受伤前的正常身体机能水平,比如韧带断裂,直接导致受伤职工行走或者下肢伸屈受到影响,且无法恢复如初。那么劳动者可以在伤情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或者停工留薪期满的情况下,由劳动者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但具体韧带断裂是否可以评上伤残或者可以评上几级伤残,这是一个专业的医学问题,具体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后由鉴定委员会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若干专家进行鉴定。在此律师建议受伤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如为了调解需要,尽早知道伤残等级,在申请鉴定前,可以向当地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或者医学机构咨询伤残等级,在申请鉴定后,以当地市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准。
    一、伤残鉴定的最佳时间
    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伤残鉴定,一般而言,伤残等级鉴定是在工伤医疗期满后进行,但是如果医疗期尚未满,但是工伤职工的病情属于相对稳定阶段,也可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在实务中,还需依照个人实际情况作出具体的判断。各种致残情况大致分为三类:器官损伤、功能障碍、职业病损伤。
    1、器官损伤。对器官损伤的鉴定要等到临床手术后修复创伤、伤口愈合后进行,一旦临床上治愈或好转,就可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2、功能障碍。对功能障碍的判定,应以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医疗检查结果为依据。
    3、职业病损伤。职业病没有一个最佳的评定时间,只有一个相对的评定时间,而且进行伤残评定之后不像意外事故造成的工伤评定那样基本稳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二、出了工伤事故该怎样办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的维权,不仅程序复杂,并且周期长,律师建议工伤职工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一、如伤情不重,并且伤情对身体机能无实质影响,建议依据自己的医疗费、工资水平和实际误工天数、及咨询医生得出的后续治疗费数额等,确定一个合理数额后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二、如协商不成,工伤职工可及时搜集劳动关系的证据,医院的诊断证明,证明事故伤害发生的证据,自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内要求用人单位向当地工伤认定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申请,工伤职工可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自行申请。三、如最终被认定为工伤,并且伤情较重,比如已经构成骨折等,劳动者可在病情稳定后向市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四、如用人单位没有为工伤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工伤职工可要求单位全额承担赔偿费用,但具体赔偿数额,需要依劳动者工资、伤残程度、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等实际情况,经过计算才能得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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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1:3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