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犯犯人的遗体怎么处理 |
释义 |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死刑犯的遗体应当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对于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骨灰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卷。 对于执行死刑的罪犯在执行死刑后,以下几种死刑犯尸体或者尸体器官可供利用: 1、无人收殓或家属拒绝收殓的; 2、死刑罪犯自愿将尸体交医疗卫生单位利用的; 3、经家属同意利用的。 一、中国的死刑是怎样处罚的? 现在采取的死刑执行方式通常是枪决或者注射。具体的流程上,执行死刑之前需要对罪犯验明正身。如果是注射死,需要在特定的地点进行;如果采取这两种方式以外的方式,要报最高法院批准才可以。死刑执行完毕之后,还要确认是否死亡,通知家属领取尸体等。 二、公民死亡后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开死亡证明。人死后,单位或家属必须开具死亡证明。在医院死亡的,由医院出据死亡证明;在家因病死亡的,由村委会、居委会或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 2、注销户口。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死亡注销证明,需要提供户口簿和医院死亡证明。 3、各种证件、卡等销户处理:拿死亡证明到公证处、银行、房产局等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公交卡、银行卡(工资卡,个人福利待遇补贴卡除外)可以转给家人。4、办理火化手续。尸体运到殡仪馆后,随车家属首先到业务室,交验死亡证明,选购骨灰盒,领取火葬证,办好交款等项手续。取骨灰一般需要二至三天,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时,可办理提前取灰手续。在联骨灰时要持火葬证在取骨灰处领取。如果尸体运到殡葬馆后因故不能马上火化,要在业务室办理尸体冷藏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 民政部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第二条,死刑罪犯执行后的尸体或火化后的骨灰,可以允许其家属认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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