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中央网信办“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正式启动。行动聚焦7类网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突出问题,提出了禁止和规范要求。如舆论和公众都非常关注的网络直播、短视频涉未成年人问题,整治办法就明确要求,严禁16岁以下未成年人出镜直播,严肃查处炒作“网红儿童”行为。而针对近年来网络出现的色情、暴力、拜金、炫富等方面的行为,整治办法同样提出了一系列禁止、限制、防止以及清理要求,避免这些不健康行为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对会给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儿童不良动漫动画作品问题、论坛社区、群圈等环节存在危害因素问题、网络“饭圈”乱象问题、少数平台的软色情表情包问题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四条 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 (三)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四)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五)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 (六)保护与教育相结合。 第五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科学教育、文化教育、法治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劳动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培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抵制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和其他腐朽思想的侵蚀,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