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私开补习班是违法的。教育局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能在假期私自对学生补课,也就是说不能暑假办补习班。凡在职教师利用寒暑假办班的,都没有而且也得不到教育局批准,因为教师有休息权、参加培训权,教师这些权利在假期里要得到维护。因此,在职教师利用假期办班,基本上属于非法办学,应该严格禁止。已经办的,要予以取缔。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 七、 将第二十五条改为第二十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将第三款改为第四款,修改为:“以财政性经费、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得设立为营利性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