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由国家建设局统筹管理,各地按照建设部管理规定自主确定专职管理部门,因此各地根据本地情况,负责管理城市路灯的部门也均不同。根据《建设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方案确定,每个城市都要设置一个专门的路灯管理部门,具体由当地政府决定它的隶属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修改的决定》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工作。城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有关机构,负责本城市规划区内道路照明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