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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买卖中的定金条件
释义
    买卖房屋定金生效的规定条件如下:
    (一)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后,具备法律效力;
    (二)定金的约定必须订立合同且采取书面形式;
    (三)定金的总给付额不得超过房屋买卖合同中房屋价款总额的2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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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3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