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股权转让说明主要包括: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前提需写上双方是本着自愿的内容达成的协议;写上股权转让的具体事项、价格和支付方式;最后双方声明和违约责任,双方签字或盖章和日期,只有双方协商一致才能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