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处罚的主刑有哪几种 |
释义 |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刑事处罚的主刑共有5种,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主要通过对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剥夺其人身自由或者最严重时剥夺其生命,以达到刑罚的惩罚、教育和威慑作用。其特点是:针对一个罪只能适用一种主刑,而不能使用两种以上的主刑。 一、管制的执行机构 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人民法院依法对实施犯罪行为的不法分子作出的刑事制裁。对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不予以关押在一定场所内,而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因此,管制刑是限制人身自由而非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同时也是主刑中处罚最轻的一种。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的,不得超过三年。其具有以下特征:第一,被处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第二,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的活动,进入特定的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因此,我们得知,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执行机关是地方社区矫正机构,即县级司法行政部门。 二、驱逐出境算不算附加刑 驱逐出境属于附加刑。 1、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或者附加驱逐出境。由于驱逐出境可以独立或者附加,符合附加刑的基本特征。因为驱逐出境只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所以是特殊的附加刑; 2、中国刑法将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附加刑既可独立适用,也可附加适用。犯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以上主刑; 3、适用附加刑时,可以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作为犯罪。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款、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驱逐出境。从附加刑的类型可以知道,主要包括罚款、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四种。而且一般驱逐出境使用较少。 三、无期徒刑是否会被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附加刑,并不是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都会被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第五十六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执行机关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 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判决生效后,即送往监狱接受教育改造和强制劳动改造,在主刑执行期间,监狱管理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施行对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如果罪犯在主刑还未执行之时,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已执行完毕,就失去了对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惩罚、教育、警戒作用。 由公安机关执行 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是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其主刑的,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由公安机关执行。刑法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主刑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执行附加政治权利。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监狱在主刑执行完毕或者罪犯假释时,应将其剥夺政治权利的起止期限在释放证或者假释证上注明连同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一并转交其居住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在其居住地公布,待其执行完毕时应当宣布,恢复其应享有的政治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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