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解释对招摇撞骗罪的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司法解释对招摇撞骗罪的规定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实施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规定的犯罪行为,同时又构成逃税、诈骗、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冒充警务人员构成什么罪 冒充警务人员犯招摇撞骗罪。处罚如下: 1、冒充警务人员属于从重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未构成犯罪的,可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招摇撞骗罪构成要件如下: 1、招摇撞骗罪的主体方面,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招摇撞骗罪的主体; 2、招摇撞骗罪的客体方面,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3、招摇撞骗罪的主观方面,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 4、招摇撞骗罪的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二、现在冒充警务人员犯什么罪 冒充警务人员犯招摇撞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扰乱社会治安罪怎么处罚? 扰乱社会治安罪: 1、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武装部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实施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规定的犯罪行为,同时又构成逃税、诈骗、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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