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应纳税额和应纳税所得额具有如下几种区别:应纳税额应为计算应按税所得额乘以纳税比例后的结果,是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税款的数额;而应纳税所得额是,扣除不应缴纳的支出以外,应当用来计算应纳税额的余额。 法律客观: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2018修订版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优惠事项是指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优惠事项,以及国务院和民族自治地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授权制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 包括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加速折旧、所得减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减低税率、税额抵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