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迁入户口手续流程 |
释义 | 迁入户口手续流程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代办人应为原籍户内成员中的成年人才可以,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留存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派出所审查符合后,开具户口迁移证。 户籍是填写的流程一般如下: 1 、准备材料:在填写户口簿时,需要准备本人和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以及住址证明、婚姻证明等相关材料; 2 、前往公安机关: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等部门,进行户口簿的填写和办理; 3 、填写表格:在公安机关或派出所等部门的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相关表格和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核查验收:工作人员对填写的信息进行核查和验收,确保信息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5 、领取证件:在完成户籍信息填写和办理后,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领取相关证件和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等。 办理户口本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子女的出生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房产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5、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属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6、单位出具的集体户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7、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失业证、待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8、收养证或解除收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9、申请人本人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综上所述,具体的迁入户口手续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提前与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手续要求和流程。将能够给你提供准确的信息和指导,顺利完成迁入户口的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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