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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正常死亡尸检程序
释义
    

法律主观:
    


    非正常死亡,处理如下:
    1、对怀疑非正常死亡的情况,由有关部门进行检验以查明死因;
    2、死者亲属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事后给予复检;
    3、家属要求保留尸体的,经批准后允许保留一段时间。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 第一百三十三条 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复验、复查,并且可以派检察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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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4:3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