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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新政策
释义
    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新政策包括:以生前继承的方式过户给子女,分为赠与过户和买卖过户。以身后继承的方式过户给子女,关于无遗嘱的法定继承,增加了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甥、侄。
    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过户。第二种是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办理过户。第三种是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不是很常用。
    继承过户流程有哪些?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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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5:4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