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0申报报税的步骤具体如下: 1、登陆国家税务总局,鼠标下移到左边一列“网上办税”后点击“省网上税务局”; 2、点击“网上税务局”后出现登陆界面,此时若是没有注册,需要用财务负责人、法人或办税人身份证信息进行注册,设置密码; 3、完成注册登陆系统,根据税务局对你公司核定的需要按规定期限申报的税种进行申报,例如附加税须每月进行申报,在界面点击相应的税种进行填报; 4、零申报就需在所需报的表格里都填0,然后点击确认发送后,等待申报结果,显示申报成功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