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贷没还清,房产证两个人的名字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协议确定房产归女方所有,男方应协助过户。如男方不合作,女方可起诉请求法院确认所有权并过户。贷款未还清不影响房产变更,银行仍可向原贷款人要求偿还。离婚后共同贷款需夫妻双方共同还款。 法律分析 1、离婚协议载明房产归女方所有的,男方应当协助男方办理过户手续。如男方在离婚后拒不协助女方过户的,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对房屋的所有权并依法办理过户手续。2、离婚协议分配的房产尚有贷款未还清的,不影响房屋产权的变更。但银行在房屋产权变更后,仍有权向原贷款人要求偿还到期本息。例如:属于夫妻二人共同贷款的,夫妻二人离婚后,都承担向银行还款的义务。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处理未还清的房贷和共同名下的房产证? 离婚后,处理未还清的房贷和共同名下的房产证是一项重要的任务。首先,您需要与前配偶协商解决房贷问题。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协商共同偿还剩余贷款,确保按时还款,以免影响信用记录。二是协商转移房产所有权,将房产转至一方名下,由该方负责还款。三是协商出售房产,用售得的款项偿还房贷。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建议与律师咨询,以确保合法权益。同时,需办理房产证上的变更手续,根据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将房产转移至一方名下或共同保留。离婚后处理房贷和房产证事宜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确保公平合理,避免后续纠纷。最好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离婚后处理房贷和房产证事宜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确保公平合理,避免后续纠纷。建议与律师咨询,协商解决房贷问题,如共同偿还、转移所有权或出售房产。同时,办理房产证变更手续,确保合法权益。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保障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