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的保管期限为永久。因为有规定企业和其他组织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该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根据该办法的规定,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保存30年。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应永久保存。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两类。永久档案即长期保管,不可以销毁的档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四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五条 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执行,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 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应当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 会计档案一般分为哪几类 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 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3、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4、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